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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: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
一、申请条件
1、人事档案在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管理的流动人员办理档案转出
2、档案接收单位须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(注: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)。
二、申请材料目录
1.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
2.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档案调入函件(简称《调档函》)原件一份
3.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转档证明原件一份
三、申请方式:
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(浙江政务服务网:www.zjzwfw.gov.cn)
四、现场办理基本流程
1.申请人向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;
2.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,一般每周五将人事档案以机要形式寄出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:
1.非国有单位等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《调档函》)不予受理,请向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调档。
2.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通信转递,档案接收单位应开通机要通信。
点击网上办理:
附录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