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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: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
一、申请条件
为在台州市本级注册的事业单位(编外人员)、国有企业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出具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》;
二、申请方式:
现场申请或网上申请(浙江政务服务网:www.zjzwfw.gov.cn)
三、申请材料目录
1.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;
2. 现用人单位劳动(聘用)合同原件一份;
四、现场办理基本流程
1.申请人向台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;
2. 申请材料齐全正确且符合申请条件的,同意人事档案调入,即时开具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》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申请人应及时将《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》送交原档案管理机构。原档案管理机构须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转递人事档案,严禁个人自带。
(二)需对送达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和甄别。缺少关键材料(用于核定存档人出生日期、参加工作时间、入党时间、学历学位、工作经历等重要信息)的,可要求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、承诺补正材料后予以接收,或可退回原管理机构补正材料。材料内容不属于人事档案内容或存在一人多档、重复建档、虚假材料等情况的,退回原管理机构。
点击网上办理:
附录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