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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9〕20号)文件,自2019年5月1日起,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,可以在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%—300%之间选择缴费基数(2019年5-6月缴费基数范围为3055元-15274元)。请需要调整5-6月缴费基数的参保人员,在6月25日之前通过台州掌上人社“基数申报”模块、社银联通网点或社保经办窗口申请办理。2019年7月-2020年6月缴费基数将会在2019年6月公布,请所有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7月25日之前及时办理新基数申报。逾期未报人员,原缴费基数低于新最低缴费基数的自动按新标准缴费,高于的保持不变。
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
2019年5月16日